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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国际档案日,带你了解广陵法院档案室
文章来源:广陵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16
2023年6月9日是第十六个国际档案日。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具有“再现历史、服务当代、对未来负责”的功能,在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人民法院的档案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本机关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法院档案中大部分是诉讼档案,它们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
广陵法院档案工作始于1983年,1997年成立综合档案室,同年5月,被法院系统和档案部门授予档案管理二级单位,12月通过了“双一级”验收。2003年通过了“省一级”验收。2014年通过了省“五星级”验收。档案工作在省“五星级”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先后多次被上级法院以及档案部门评为先进集体。截至2022年,广陵法院综合档案室库存档案为文书、诉讼、会计、基建、声像、实物、电子等七大类,目前共有文书档案724卷11261件、诉讼档案200125卷291891册、会计档案4085卷、照片档案720张、声像档案153件、基建档案79卷、实物档案178卷。
近年来,随着智慧法院等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广陵法院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形成了“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案件归档模式,并通过“三级共享”档案管理平台、“e查档”档案查询平台等载体,极大便捷了法院内部查档和当事人外部查档工作。
接下来,广陵法院将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档案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基础设施、信息化、档案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档案的利用需求。
供稿:办公室